在中國法律規范中,商標局對商標注冊申請的核查以實審為標準。假如商標局評定申請人的注冊申請違反法律法規嚴令禁止要求,將根據權力駁回該注冊申請。針對申請人而言,一旦注冊申請被駁回,將會產生一些損害,好運氣公司服務站來和大伙說說商標注冊申請被駁回將會會產生的危害:
一、財產損失。依據有關要求,商標注冊申請被駁回的,商標局并不退回已扣除的官費。商標代理商機構一般都不退回所扣除的代理費用。這就代表著一旦商標注冊申請被駁回,申請人要承擔商標注冊花費的損害。申請人就同樣商標在好多個乃至幾十個類型中另外明確提出注冊申請。假如該商標被評定為導致負面影響而駁回,其報名費的損害將是十分極大的。
二、時間上的損害。商標注冊申請被商標局審批注冊前。許多申請人就早已剛開始應用該商標。而在我國商標核查所需時間較長,在這段時間內因為申請人的應用及其推廣宣傳。申請復核商標早已具備很大的名氣。一旦該商標注冊申請被商標局駁回,申請人過去的勤奮將付諸東流。并且依據《海關保護知識產權條例》的要求,海關對商標權的維護僅限注冊商標。非注冊商標受海關維護幅度較低。假如申請人的商標注冊申請被商標局駁回,即便申請人能夠 根據駁回復核程序流程使該商標審批注冊。但因為商標駁回復核案子核查期內較長。在這里期內將危害該商標得到海關維護的過程。
三、法律法規成本費。商標注冊申請被駁回將造成的法律糾紛關鍵有下列二點:其一,假如申請人在我國明確提出注冊申請后依據《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明確提出了商標國際認證申請。一旦該商標被商標局駁回,依據管理中心嚴厲打擊標準,申請人明確提出國際認證申請將因基本注冊失效而被駁回。其二、商標注冊申請被商標局根據《商標法》第28條評定為與在先注冊的引用商標類似而駁回該注冊申請。假如申請人在法定時限內沒有明確提出駁回復核申請或是駁回復核申請理南不創立,那麼該判決對申請商標與引用商標相仿一樣評定產生法律認可。
假如申請人早已應用該商標,那麼引用商標權人能夠 根據該判決認為申請人的應用個人行為組成商標侵權行為而規定申請人擔負賠償責任。總的來說,假如商標注冊申請被商標局駁回,將對申請人的利益造成很大危害。因此在商標申請全過程中,應盡量減少注冊申請被駁回。但在操作過程全過程中,商標注冊存有一定的風險性,申請人注冊風險性的自制力較差,怎樣防范風險是商標注冊全過程中的關鍵工作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