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講過廣州公司注銷程序的問題,有朋友還是不清晰究竟必須什么原材料…好的吧,廣州公司注銷步驟簡直個一言難盡的不便事情,之前我們說的是稅務注銷方面的問題,今日我們而言說最終要走工商管理局備案注銷步驟的那時候,要遞交哪些材料。
國稅局、地稅局各自注銷了沒有?
稅票繳銷了沒有?防偽稅控機器設備繳銷了沒有?
認繳出資額資產合同印花稅、租用印花稅率、賬本印花稅繳了沒有?
未交的社會保險費的清除了沒有?
違反規定交通違章信息內容消除了沒有?還要工商局經營異常名單里邊嗎?
注銷清算組辦理備案了沒有?刊登了沒有?
假如都明確沒有問題,那麼請goon~
先而言一般程序:
“創立注銷清算組”→“注銷清算組辦理備案”→“作出注銷清算審計報告”→“刊登公示45日”
(1)注銷清算組責任人簽定的《公司注銷備案申請報告》
注銷清算組責任人是廣州公司的法人代表,而注銷清算組成員是公司股東們或別的。
(2)廣州公司有關注銷的決定或決策,必須法人代表簽定,蓋章。
(3)注銷清算審計報告,必須歷經股東大會的確定和簽名。
(4)刊登注銷清算公告的報刊,由于只能在報刊上公示45今后才可以申請辦理注銷。
(5)企業營業執照正本和所有團本。
(6)假如一個廣州公司有分廣州公司,那得先把分廣州公司注銷掉,才可以注銷母廣州公司;假如一個廣州公司有子廣州公司,或者對別的廣州公司有項目投資關聯,要先注銷掉全部子廣州公司或被項目投資廣州公司,才可以注銷母廣州公司。
注:左右申報材料都得蓋章公司章,如果你的公司章丟了或早已繳銷。那么就得出示公安部門的公司章繳銷證實或公章遺失登報公示。
沒錯,,如今不都能夠走簡單注銷程序了嘛…還必須那么不便嗎?
并并不一定廣州公司種類都能申請辦理簡單注銷的。
那么講吧,簡單注銷關鍵對于的是領到企業營業執照后未進行生產經營、或申請辦理注銷備案前未產生債務或已經債務注銷結算完成的廣州公司。
2015年7月1日,深圳市實行有限責任公司廣州公司、個人獨資、合伙制企業簡單注銷改革創新;
2017年3月1日,深圳市實行個體戶簡單注銷。
因而,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公司、非廣州公司公司法人、外資公司都不可以申請辦理簡單注銷。
此外,下邊這種“問題廣州公司”也不可以開展簡單注銷:
1、被吊銷執照的
2、被被加載經營異常名單都還沒移除的
3、列為比較嚴重違反規定公司都還沒移除的
4、股份被凍潔或出質的
5、涉及到重大案件的
6、由司法部門等有關部門機構注銷結算的
7、進到行政裁決、起訴或是訴訟程序的
8、以前申請辦理過簡單注銷沒有根據的
并且要提示諸位別忘了稅務局這一關鍵的存有。針對下列三種廣州公司,稅務局不提出質疑,換句話說可以立即注銷:
一是幾乎沒有申請辦理過稅收事項的;
二是申請辦理過稅收事項但沒領過稅票、沒有欠稅款、都沒有別的未受理事宜的;
三是在公示期期滿之此前早已受理繳銷稅票、還清應繳稅金等清稅辦理手續的。
相反,有一切稅收上沒解決完的遺留問題,稅務局都是提出質疑,給你簡單注銷不了。
自然,也是的廣州公司合乎“簡單注銷”標準,那么就能夠 申請辦理簡單注銷,必須的材料當然較為少:
(1)法人代表簽定的注銷備案申請報告;
(2)全體人員公司股東簽定的解散廣州公司的決定或決策;
(3)全體人員公司股東簽定的無債務等申明及擔負相對義務的保證書;
(4)注銷公告。
諸位老總,想注銷廣州公司的請一定不必心存僥幸,只能原材料提前準備齊備,才可以圓滿走完廣州公司注銷程序,也有問題的就給留言吧~